1.??本專題旨在便于我院科研人員快捷了解管理制度與政策。您可在下方檢索欄中輸入關鍵詞或通過“高級搜索”功能,查詢需要了解的管理制度與政策信息;或者通過本頁面左側的分類導航,瀏覽具體某一方面工作的管理制度與政策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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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關于印發(fā)《關于在科研活動中規(guī)范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誠信提醒》的通知
科發(fā)監(jiān)審函字〔2024〕3號
【字號:大 中 小】
院屬各單位:
為了在科研活動中規(guī)范使用人工智能技術,避免誤用、濫用人工智能技術引發(fā)的科研誠信風險,遵循誠實、透明、負責任的原則,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依據科研活動全流程誠信管理要求,對我院科技人員和學生提醒如下:
提醒一:在選題調研、文獻檢索、資料整理時,可借助人工智能技術跟蹤研究動態(tài),收集整理參考文獻,并對人工智能生成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可靠性進行辨識;反對直接使用未經核實的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調研報告、選題建議、文獻綜述等。
提醒二:在申報材料撰寫時,如使用了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,應對內容負責,并全面如實聲明使用情況;反對直接使用未經核實的由人工智能生成的申報材料。
提醒三:在數據收集和使用時,如使用了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模擬仿真數據、測試數據等,或使用人工智能技術對原始數據進行統計分析,應全面如實聲明使用情況;反對將人工智能生成的數據作為實驗數據。
提醒四:在音視頻和圖表制作時,可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輔助完成,應對生成內容進行標識,并全面如實聲明使用情況;反對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音視頻和圖表。
提醒五:在成果撰寫時,可使用人工智能技術輔助整理已有的理論、材料與方法等,可進行語言潤色、翻譯、規(guī)范化檢查;反對將人工智能生成內容作為核心創(chuàng)新成果,反對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整篇成果及參考文獻。
提醒六:在同行評議中,反對使用人工智能技術撰寫同行評議意見,不得將評議信息上傳至未經評議組織者認可的工具平臺。
提醒七:在科研活動中,如使用人工智能技術,應在注釋、致謝、參考文獻或附錄等部分聲明工具的名稱、版本、日期及使用過程;反對未加聲明直接使用。
提醒八:在選擇人工智能技術時,應使用經國家備案登記的服務工具;反對濫用人工智能技術危害數據安全,侵犯知識產權,泄露個人隱私等。
院屬各單位應依據上述提醒,結合本單位學科特點和學術慣例,開展必要的教育培訓,引導科技人員和學生透明、規(guī)范、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術。
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辦公室
(代章)
2024年9月11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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